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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安服饰管理规范

发布时间:2023-12-01 09:33:12     浏览次数: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保安服饰管理规范

为了加强保安员服装的管理,树立良好的保安形象,公司决定对保安服装做如下规定:

一、服装等物品的使用期限。

1.根据要求,统一着装,公司保安部统一购买并造册登记。

2.保安员进公司春秋夏装各二套,使用期限为 24 个月。

3.帽子、领带标志物使用期为 24 个月。

4.棉大衣使用期为 24 个月。

5.使用期已满但还能使用的将继续使用,不能使用的可向保安5部申请以旧换新。

二、离职时物品的折算标准

1.保安员离职,须收回服装和肩章、帽子、臂章、腰带、领带等标志物,如不交回或有损坏者,照价赔偿。

2.在公司工作不满足 3 个月的(含3 个月),离职时扣全部服装费(购买价)的 70%为服装折旧费;工作满3 个月,不满 12 个月的扣回 50%的服装折旧费;满12 个月、不满18 个月的扣回25%的服装折旧费:工作18 个月(含18 个月)以上者免扣服装折旧费。

三、保安换装时间,应由保安部视当时气温情况而定。

1.冬季进公司的保安员,暂不发给夏装 夏季进公司的保安员,暂不发秋装。

2.上岗按统一规定着装,保持服装整洁,下岗不得穿工作装外出。文明执勤守则

1. 文明执勤,微笑待人;

2.与人为善,一视同仁,来者是客;

3.敬礼在先,询问指正在后:

4.注意肢体语言,切忌冲动:

5.及时发现冲突隐患,逐级汇报,化解矛盾于初起之时;

6.禁止打架,严禁其他队员卷入;

7.做好新队员上岗三级教育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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